您当前所在位置: 首页>政府信息公开>政府信息公开年报

宜春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2019年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

访问量:

关联稿件:

一、总体情况

 2019年,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等有关法律法规文件,按照省政府、市政府关于政府信息公开工作部署和各项要求,我局严格遵循“以公开为常态、不公开为例外”原则始终坚持推进政府信息公开作为深入推行政务公开加快转变政府职能,加强公开行为管理规范,着力建设“五型”政府的重要内容。强化公开工作组织领导,采取有措施,创新工作方式方法深化信息公开内容、完善各项公开制度、规范公开形式、完善公开保障机制建设等方面取得了明显成效。

一是主动公开落实较为有力。我局过政府网站、报纸、自媒体、电视、公开栏等渠道,主动公开各类政务动态信息和业务服务信息。网站和自媒体始终按照政务公开时限要求,坚持做到同步公开原则,优化公开流程,抓好公开管理,抓实公开效果。我局网站和自媒体公号“宜春住建”已拥有稳定的忠实用户群。我局自办的半月刊性质报纸《城市功能品质提升》秉承服务宜春城市发展理念,坚持服务大众意识,注重信息公开质量,办报形式多样,刊登内容丰富,公开数据详实,宣传效果扎实有力,广受各级领导和社会大众好评,至今已公开发行21期。为提高信息公开质效,我局主要领导和分管领导多次通过电视和视频方式向社会公众就住建领域政策和业务进行交流、解读和答疑。另外制作各类公开宣传专版20余幅,印发住建领域各类宣传传单3000余份。

二是依申请公开较为规范。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需要我局主动公开以外的政府信息,通过当面或书面通过信函、传真等途径申请的,我局收到申请后严格按照依申请公开流程,规范履行依申请公开程序。除可以当场予以答复和特殊情况外,均在登记之日起并在规定的时限内进行审查,确定是否属于公开的范围,并根据实际工作情况,依法依规回复申请人。2019年依申请公开办理9件。2019年度,我局政府信息公开(含依申请公开)未收取任何费用,未收到任何关于政府信息公开的行政复议申请和因政府信息公开提起的行政诉讼。

三是政府信息管理较为有序。我局紧紧围绕、市政府中心工作大局,制订优化信息管理办法,全面落实公开标准持续夯实责任基础抓实抓细住房保障房建领域工程招投标重大建设项目、农村危旧房改造、工程质量安全监管、城市功能品质提升、建筑业管理、房屋租赁中介政策重点项目和民生服务信息公开审核和发布管理,优化完善化栏目类别管理机制,紧盯信息公开质量,严把信息公开涉密红线,有效保障社会公对我局重点领域和民生政策及服务的知情权、参与权、表达权和监督权。

四是信息公开平台建设成效明显。我局按照权责清晰、功能集成、运行高效的信息公开体系要求,优化统筹政府信息公开日常发布、管理和服务,以网站系统、自媒体公号、行业报纸、现场展示平台、工地宣传条幅、专门现场咨询会场为公开形式,积极推进政府信息公开平台建设,形成了“业务基本全覆盖、工作基本无缝隙、服务确保零距离、管理基本无漏洞”的政府信息公开体系新格局,有效提升了信息公开效率和能力,促进了住建事业发展,为改善民生服务起到了关键性的作用。同时坚持抓好加强信息公开涉密审查,强化涉密信息管理,坚守保密底线,严格执行保密信息运转流程,确保保密工作落到实处。

五是监督保障机制发挥实效。我局由秘书科牵头开展政府信息公开管理工作,明确工作分管领导,建立健全协调机制,抓实责任分工,注重抓好工作落实。建立健全信息公开监督检查机制,统筹考虑、协同推进政府信息公开、政府网站建设、政务服务、政府数据开放管理等工作。强化政府信息公开工作责任追究,定期对信息公开工作开展督查检查,推动公开各项要求落到实处。强化激励和问责,对信息公开工作落实好的,按照有关规定予以表彰;对公开工作落实不到位的,予以通报批评。

二、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

第二十条第(一)项

信息内容

本年新
制作数量

本年新
公开数量

对外公开总数量

规章

0

0

0

规范性文件

5

5

8

第二十条第(五)项

信息内容

上一年项目数量

本年增/减

处理决定数量

行政许可

131

28

159

其他对外管理服务事项

762

105

867

第二十条第(六)项

信息内容

上一年项目数量

本年增/减

处理决定数量

行政处罚

4

2

6

行政强制

58

18

76

第二十条第(八)项

信息内容

上一年项目数量

本年增/减

行政事业性收费

0

0

第二十条第(九)项

信息内容

采购项目数量

采购总金额

政府集中采购

购买服务

590,0000元

三、收到和处理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情况

(本列数据的勾稽关系为:第一项加第二项之和,等于第三项加第四项之和)

申请人情况

自然人

法人或其他组织

总计

商业企业

科研机构

社会公益组织

法律服务机构

其他

一、本年新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数量

9

0

0

0

0

0

9

二、上年结转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数量

0

0

0

0

0

0

0

三、本年度办理结果

(一)予以公开

9

0

0

0

0

0

9

(二)部分公开(区分处理的,只计这一情形,不计其他情形)

0

0

0

0

0

0

0

(三)不予公开

1.属于国家秘密

0

0

0

0

0

0

0

2.其他法律行政法规禁止公开

0

0

0

0

0

0

0

3.危及“三安全一稳定”

0

0

0

0

0

0

0

4.保护第三方合法权益

0

0

0

0

0

0

0

5.属于三类内部事务信息

0

0

0

0

0

0

0

6.属于四类过程性信息

0

0

0

0

0

0

0

7.属于行政执法案卷

0

0

0

0

0

0

0

8.属于行政查询事项

0

0

0

0

0

0

0

(四)无法提供

1.本机关不掌握相关政府信息

0

0

0

0

0

0

0

2.没有现成信息需要另行制作

0

0

0

0

0

0

0

3.补正后申请内容仍不明确

0

0

0

0

0

0

0

(五)不予处理

1.信访举报投诉类申请

0

0

0

0

0

0

0

2.重复申请

0

0

0

0

0

0

0

3.要求提供公开出版物

0

0

0

0

0

0

0

4.无正当理由大量反复申请

0

0

0

0

0

0

0

5.要求行政机关确认或重新出具已获取信息

0

0

0

0

0

0

0

(六)其他处理

0

0

0

0

0

0

0

(七)总计

9

0

0

0

0

0

9

四、结转下年度继续办理

0

0

0

0

0

0

0

四、政府信息公开行政复议、行政诉讼情况

行政复议

行政诉讼

结果维持

结果纠正

其他结果

尚未审结

总计

未经复议直接起诉

复议后起诉

结果维持

结果纠正

其他结果

尚未审结

总计

结果维持

结果纠正

其他结果

尚未审结

总计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 

五、存在的主要问题及改进情况

我局政府信息公开工作虽然取得一定成效,逐步实现常态化、规范化管理,但还存在一些问题和不足:一是信息公开意识有待进一步增强。二是信息公开力度有待进一步加大。三是信息公开范围有待进一步拓宽。下一阶段改进措施:一是进一步强化组织领导。优化信息公开职能,明确职责分工,完善工作机制,不断创新工作方式方法,突出重点,注重实效,推动信息公开更加有序高效开展。二是进一步信息公开工作力度认真贯彻文件精神,提高业务能力,紧盯公开时效、提升更新频率,确保社会公众及时、有效、快速获取有关需求政务信息。三是进一步拓宽信息公开范围持续加大宣传力度,深化细化信息公开工作流程,拓宽公开范围和渠道,确保信息公开形成业务全覆盖、公开方式多样性、公开信息发挥实效的良好工作局面。四是切实加强保密审查。认真清理政府信息公开事项,查漏补缺,确保应公开的政务信息全部公开。着力保障信息公开质量,严格把好保密审查关,确保政府信息公开不影响国家安全和社会稳定

六、其它报告事项:无。

年报下载:宜春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2019年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

附件:

扫一扫在手机打开当前页
返回顶部关闭本页