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宜春市城乡规划建设局2012年政府信息公开年度报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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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本年度报告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以下简称《条例》)以及《宜春市政府信息公开工作考核评比暂行办法》要求,由信息公开工作概述,主动公开政府信息的情况,依申请公开政府信息办理情况,政府信息公开的收费及减免情况,因政府信息公开申请行政复议、提起行政诉讼的情况,存在的主要问题及改进情况等六个部分组成。本报告中所列数据的统计时限自 201211日起 20121231止。如对本报告有任何疑问,请与宜春市城乡规划建设局联系(咨询电话:0795-3998087;传真号码:0795-3998092;电子邮箱:ycghjs@163.com;邮政编码:336000

  一、政府信息公开工作概述

  2012年以来,我局始终高度重视信息公开工作,按照《条例》以及市政府有关文件精神的要求,结合工作实际,扎实推进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在建立和完善各项制度、拓展公开内容、规范公开载体形式等方面取得了新的进展,新增了“宜春市工程建设领域项目信息和信用信息公开专栏”信息内容。截至2012年底,我局政府信息公开工作运转正常,政府信息公开咨询、申请以及答复工作开展顺利。

  二、主动公开政府信息的情况

  (一)主动公开的内容

  2012年网上政府信息公开专栏公开数为960条。其中:政府信息公开专栏公开数27条,宜春市工程建设领域项目信息和信用信息公开专栏信息公开数933条。 截止到 20121231,累计发布信息1500条。

  (二)主动公开的形式 

  2012年,除按照政府信息公开要求,完成宜春政务网本部门平台内容建设工作外,我局还对本部门官方网站进行了全新改版,着重从加强规划公示、丰富网站内容、增加互动交流等方面进一步开展工作,取得了较好的效果。2012年,市城乡规划建设网共发布各类信息223条,网站年度访问量达到近200万人次,累计访问量突破4百万人次,达461.23万。

此外,为方便公众了解信息,我局通过媒体动态报道、开展问卷调查、召开征求意见会、建设项目规划现场公示牌、专家咨询会及座谈会等多种形式,切实加大公开力度,使信息公开渠道更加顺畅,公开内容更加透明,群众监督更加方便,自身约束更加严格。

  三、依申请公开政府信息办理情况

  2012年度我局未收到任何形式的申请公开信息要求。

  四、政府信息公开的收费及减免情况

  根据相关规定,2012年我局对前来查询政府信息的查阅者未收取任何费用。

  五、因政府信息公开申请行政复议、提起行政诉讼的情况

2012年度未发生针对本部门有关政府信息公开事务的行政复议案、行政诉讼案和有关的申诉案。

  六、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存在的主要问题及改进情况

  2012年,我局政府信息公开工作从总体来看运行状况较好,但也存在一些不足和差距,主要表现在:政府信息公开的主动性不够,须主动公开的政府信息还不能完全做到及时公开。因我单位临时任务较多,常发生抽调人员的情况,信息公开的日常工作也受到一定影响。

针对上述问题,在今后工作中着重从以下几个方面加以解决:

  1、加强法规文件学习。进一步加强对《条例》及各级相关文件的学习,深刻领会精神实质,把贯彻落实《条例》、依法公开政府信息纳入日常工作;

  2、深化信息公开内容。认真对照《条例》确定的政府信息公开范围,及时发布和更新依法应主动公开的政府信息,并做好答复依申请公开政府信息工作;

  3、规范信息公开流程。按照信息公开工作要求,以及本局制定的信息公开各项工作制度,对局机关以及局直各单位所掌握的政府信息,确保能按照既定的公开工作流程有效运作,公众能够方便查询。

  4、创新信息公开形式。加强宣传和普及力度,提高公众对政府信息公开的认知度;努力探索信息公开工作的新思路、新形式,坚持不断创新,为社会提供更加优质的城乡规划建设信息服务。

 

 

 O一三年二月一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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