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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闻发布会|市住建局召开《关于进一步促进中心城区房地产平稳健康发展若干措施(暂行)》新闻发布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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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0月31日下午,市住建局召开《关于进一步促进中心城区房地产平稳健康发展若干措施(暂行)》新闻发布会。局四级调研员徐宁鸿出席发布会并致发布词、住保中心副主任帅琼主持发布会,市住建局房屋网签科科长程小华、市不动产登记中心副主任刘晓祖、市住建局房地产监管科负责人蔡阳现场答记者问。

发布词



大家下午好!欢迎大家关注宜春市住建局,感谢大家关心宜春市房地产业发展,参加今天的新闻发布会!

住房是民生之根本,住房问题是全社会都密切关注的民生问题。为促进房地产市场良性循环和健康发展,满足人民群众合理住房需求。市住建局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全面贯彻落实党的二十大精神,坚决落实市委市政府决策部署,并结合宜春实际,经过深入论证分析,测算评估,调研座谈,征求意见,报请市政府出台《关于进一步促进中心城区房地产市场平稳健康发展若干措施(暂行)》。今天围绕群众和企业关心关注的相关热点问题,对《若干措施》进行详细解读。

本次出台的《关于进一步促进中心城区房地产市场平稳健康发展若干措施(暂行)》,主要涉及满足刚性和改善性住房需求,保障土地有效供给,加大金融支持力度,拓展库存去化渠道,促进房地产业发展等五大块内容,共十八条具体措施。

一是在满足刚性和改善性住房需求方面。

1.实行阶段性购房契税补贴。在实施时间和实施范围内购买新建商品房和进行二手房买卖交易可享受契税补贴政策。

2.继续按低限执行贷款首付比例。首次购买住房申请公积金或商业贷款的,首付最低比例继续按20%执行,商业贷款二套房最低继续按30%执行。

3.优化住房公积金使用政策。提取住房公积金用于租房的,申请公积金贷款的间隔期限由12个月缩短为3个月。另外,推行购买首套房贷款“认房不认贷”,推行二手房“带押过户”,动态调整二手房交易计税基准价格,支持居民换购住房。

二是在保障土地供给方面。

1.进一步调整土地保证金缴交比例及期限。商服、住宅用地竞买保证金缴交比例为宗地起始价的30%。

2.优化商业配套布局。推动中心城区商业网点规划配套纳入详细规划。

3.通过降低开发成本促进建设项目加快落地。土地出让价款缴纳比例不低于50%后可在未办理《不动产权证》的情况下,按不高于已审定规划总平面方案中计容总建筑面积50%的比例办理相关手续。

三是在加大金融支持方面。

1.满足房地产企业合理融资需求。落实房地产金融“16条”,支持房地产企业贷款融资及发行债券需求。

2.延长开发贷款和信托贷款等存量融资展期期限。

3.支持保交楼项目配套融资。

四是在拓展库存去化渠道方面。

1.支持商业库存去化。库存去化周期在12个月以下的,支持将商业用房按规定改建为租赁住房(土地使用年限和容积率不变)。

2.支持团购在售商品住房。定期组织集中展销活动、鼓励搭建在售商品住房团购平台(团购房源须是“五证”齐全的现房或准现房)。

五是在促进房地产业发展方面。

1.提升商品住房品质。促进住房建设集约化、配套化、精细化、绿色化发展。

2.优化预售资金监管服务。完善预售资金监管实施办法,对不同信用等级企业实施差异化监管。

3.稳步推进“交房即交证”改革。

《若干措施》由市住建局会同有关部门负责解释,自11月1日起执行,有效期一年,已明确时间的以规定时间为准。期间如果遇国家和上级政策调整,以新政策为准。

谢谢大家!​

答记者问

1.本次出台的新政策,可能老百姓最关心的还是“实行阶段性购房契税补贴”政策,请问优惠的时间范围是什么时候,哪些群体可以享受呢?

市住房保障中心房屋网签科科长  程小华:

感谢提问。我来回答这个问题,本次政策的第一条就是“实施阶段性购房契税补贴”。具体就是2023年11月1日至2024年12月31日期间,在袁州区、宜春经开区、宜阳新区、明月山温泉风景名胜区范围内购买新建商品房,且在 2025 年 6 月 30 日前完成合同网签备案和缴清契税的,由受益财政给予50%的契税补贴,最高不超过 2 万元。购买二手房的,由受益财政按所交契税的50%给予补贴,最高不超过1.5万元。享受政策的购房群众不限于我市中心城区的居民,我们也欢迎外地朋友来宜购房置业,投资发展。

这里还要特别说明一下,本次的契税补贴,不光是住房,购买写字楼和商业店面都能享受契税补贴政策。

具体的契税补贴操作细则,市住建局按照方便群众,方便企业的原则,牵头拟定了具体方案,并且征求了市财政、市税务、市自然资源等部门意见,成立了工作专班,下步将联合印发实施。

2.假如我现在的住房正在银行按揭还款,但是我需要卖掉,有什么办法可以协助我尽快完成房屋交易吗?

市不动产登记中心副主任 刘晓祖:

感谢提问!有的,本次的政策中第3点,就是积极推行二手房“带押过户”。即,简化抵押二手房交易程序,符合相关条件的已抵押二手房可在未解除原抵押状态下交易过户,节约交易双方资金和时间成本。市不动产登记中心为了推行好“带押过户”工作,前期已经做了大量的惠民工作。这里我也像大家介绍一下。

根据自然资源部、中国银行保险监督管理委员会《关于协同做好不动产“带押过户”便民利企服务的通知》要求,我市因地制宜,制定“带押过户”新模式,分析和总结了三种不动产带押过户登记模式:一是抵押权变更及转移登记模式;二是新旧抵押权分段登记模式;三是新旧抵押权组合登记模式;群众可以根据自身实际按不同的应用场景选择,不动产登记机构按照群众的需求一并申请组合办理。

为确保存量房交易和资金安全,我市根据市场需求和各金融机构贷款资金风险防控所需,采取先易后难的方针,先在同一银行率先实现带押过户,逐步实现跨行带押过户;先推动住宅类不动产带押过户率先实现,后逐步向工业、商业等类型不动产拓展,最终实现地域范围、金融机构和不动产所有类型“带押过户”全覆盖。

目前群众自愿选择“不动产转移登记+抵押权变更”的业务模式最多,这种模式又分两类,一类是同行办理“带押过户”,买卖双方向同一银行申请贷款,买卖双方签订存量房买卖合同,向银行提出“带押过户”申请,银行审批通过后向不动产登记机构提出登记申请,不动产登记机构合并办理存量房转移登记+抵押权变更登记;第二类是跨行(机构)办理“带押过户”,买卖双方向不同银行申请贷款的,双方签订存量房买卖合同,向双方银行提出“带押过户”,银行审批通过后签订转让原抵押权和变更抵押内容协议,并向不动产登记机构提出登记申请,不动产登记机构合并办理存量房转移登记+原抵押权转移登记+抵押权变更登记。

截至10月底,全市累计办理不动产“带押过户”业务594笔,抵押贷款金额已超9.3亿元。原登记模式需要抵押人先偿清抵押权人债务后,办理抵押注销登记,然后办理二手房过户,再办理买方抵押登记,群众在银行、登记部门来回跑,至少经过2次申请、2次审核、2次登簿;现在省去银行还贷、抵押注销环节,直接“合并办”解决群众“来回跑”,实现不动产转移登记与抵押办理“一窗式服务”,最大程度地减少群众跑动次数,真正实现便民利民,办理时限由10多个工作日压缩到1个工作日。同时,相比原登记模式先还清按揭贷款才可解押、过户,“带押过户”极大程度节约时间和成本,目前“带押过户”直接垫资成本平均每笔由50-100多万下降到至0元,节省过桥资金9亿元,既减轻了群众办事成本,又降低了交易成本,真正为群众增添便利。

3.除了买房有契税补贴,个人购房换房还有什么具体实惠呢?在使用银行贷款购房,可以享受哪些政策呢?

市住建局房地产业科负责人 蔡阳:

感谢提问!我来回答这个问题。除了购买一手房和二手房可以享受契税补贴,根据国家有关政策规定,这次的政策在居民换购住房,购买首套房,和使用公积金等方面都有政策支持。

首先是居民换购住房方面。自2022年10月1日至2023年12月31日,对自有住房出售后1年内,在本市范围内重新购买住房的纳税人,按规定对其出售住房已缴纳的个人所得税予以退税优惠。不过我们在财政部、税务总局、住房城乡建设部发布的《关于延续实施支持居民换购住房有关个人所得税政策的公告》中可以了解到,自2024年1月1日至2025年12月31日,对出售自有住房并在现住房出售后1年内在市场重新购买住房的纳税人,对其出售现住房已缴纳的个人所得税予以退税优惠。也就是说其实这项政策已经是延长到了2025年12月31日。

其次是购买首套房方面。本次出台的《若干措施》中明确了推行购买首套房贷款“认房不认贷”。具体解释就是指居民家庭(包括借款人、配偶及未成年子女)申请贷款购买商品住房时,家庭成员在当地名下无成套住房的,不论是否已利用贷款购买过住房,银行业金融机构均按首套住房执行住房信贷政策。而且,首次购买住房申请公积金或商业贷款的,首付最低比例继续按20%执行,商业贷款二套房最低继续按30%执行。对拥有一套住房并已结清购房贷款的家庭,为改善居住条件再次申请贷款购买商品住房且符合我市贷款使用条件,个人名下在当地无成套住房的,商业性个人住房贷款、住房公积金贷款均继续执行首套房贷款政策。

第三是使用公积金方面。提取住房公积金用于租房的居民,申请公积金贷款的间隔期限由12个月缩短为3个月。对租住公租房和保障性租赁住房的居民,可以每月用住房公积金直接冲抵房屋租金。还支持居民申请提取公积金为既有住宅加装电梯。

更多的政策内容,可以登录宜春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官方网站或微信公众号查询了解。

谢谢大家!

来源:市住建局

相关文件:宜春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关于进一步促进中心城区房地产市场平稳健康发展若干措施(暂行)的通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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