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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闻发布会|宜春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召开“保障性安居工程”新闻发布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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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月15日上午,市政府新闻办、市住建局召开宜春市保障性安居工程新闻发布会,市住建局副局长刘斌、市住房保障中心副主任梁旭及相关业务科室负责人参加并现场回答新闻媒体提问。主要对今年我市的保障性安居工程计划,公租房通过手机APP申报方式以及当前社会普遍关注的三孩无房家庭的住房保障政策进行了现场解答。今年1月,市保障房建设领导小组办公室已正式出台《宜春市中心城区公共租赁住房管理实施细则(试行)》,《细则》中明确“三孩家庭可优先配租公租房”、“三孩家庭配租二居室(含)以上公租房”。也通过这个《实施细则》,宜春市成为江西省首个在公租房保障工作中落实国家“三孩”政策的城市。

近年来,宜春市高度重视保障性安居工程,把公租房管理、城镇老旧小区改造、棚户区改造等工作列入市政府的重点民生项目,科学谋划,扎实推进,取得了一定的成效。截至目前,全市累计建设公共租赁住房6.95万套,其中中心城区1.5万套,基本实现中低收入住房困难家庭“住有所居”梦想;改造城市棚户区危旧房25.3户,其中中心城区10.68户;改造城镇老旧小区371个、涉及7.8万户,其中中心城区103个小区、2.5万户。

2022年,全市计划新建保障性租赁住房2127套,新开工164个城镇老旧小区、涉及44504户,完成棚户区改造4252户,全市发放城镇住房保障家庭公租房租赁补贴3930户。


        

布 词

市住建局党组成员、副局长 刘斌

(2022年3月15日)

新闻界的各位朋友:

大家上午好!欢迎大家关注宜春市保障性安居工程,并参加今天的新闻发布会!

保障性安居工程涉及我市广大老百姓的切身利益,也是人民群众、新闻媒体关注的民生工作,具体包括公租房管理、城镇老旧小区改造、棚户区改造等。近年来,宜春市高度重视保障性安居工程,把公租房管理、城镇老旧小区改造、棚户区改造等工作列入市政府的重点民生项目,科学谋划,扎实推进,取得了一定的成效。截至目前,全市累计建设公共租赁住房6.95万套,其中中心城区1.5万套,基本实现中低收入住房困难家庭“住有所居”梦想;改造城市棚户区危旧房25.3万户,其中中心城区10.68万户;改造城镇老旧小区371个、涉及7.8万户,其中中心城区103个小区、2.5万户。

为推进好这几项民生工作,我们采取了一系列卓有成效的举措:

1.开拓公租房管理新模式。我市列为全国公租房APP推广试点城市,经过一年努力,实现市本级公租房申报信息一键查询快速审核线上管理智能匹配。在全国各试点城市中,率先制作宣传片,相关经验做法在国务院办公厅信息公开办的《政务公开工作交流》和《中国建设报》头版上得到宣传报道。截至目前,市本级公租房APP系统访问量已达到7.7万余次,通过公租房系统申报3820户,审核通过929户。

2.刷新老旧小区改造新成绩。去年全市启动178个老旧小区,完工170个,完工率95.5%,进度始终位于全省前列,制定“一清、七改、两完善、两提升”的老旧小区改造标准,相关经验做法在省委办公厅《工作情况交流第5期》获得专刊交流。目前已打造一机小区、官园小区等30多个示范类小区。今年我市还将改造164个老旧小区,改造小区数位居全省第二。

3.启动保障性租赁住房新工作。保障性租赁住房是国务院部署的一项新的民生工作,主要通过市场多主体解决城市新市民、新青年的住房问题。目前我们已草拟《关于加快发展宜春市保障性租赁住房的实施意见》,同时编制全市保障性租赁住房专项规划。今年全市计划筹集保障性租赁住房2127套。

4.推动棚户区改造新方式。去年,我市采取科学测算,稳步推进的方式实施棚户区改造,在全省率先完成6237户棚改任务。安置房逾期交付整治工作也是去年住建部门“我为群众办实事”17项重点民生项目,全市完成12个安置小区、15831套的逾期交付问题整治工作,相关经验做法被省住建厅邀请在全省住建系统工作上进行交流。今年,我市将继续稳步推进棚户区改造工作,重点督导各安置房项目建设责任单位落实安置房按时竣工、交付工作,确保棚改被征迁群众早日乔迁新居。

今年,我市以抓落实年为主题,开展了“三拼三促”活动,我们住建部门承担的公租房管理提升、保障性租赁住房建设、老旧小区改造、棚户区改造等工作,既是贯彻落实好“三拼三促”活动的具体举措,更是关系到百姓切身利益的重大民生工程。我们也将紧紧围绕以上目标,继续抓好保障性安居工程项目,为宜春人民居住环境的改善和提升作出更大贡献。

谢谢大家!

答记者问


1、前面提到了公租房APP系统,我们在住建部门的官网和公众号也上看到,目前可以用手机申请公租房,请问申请的具体流程是怎样的?(市住房保障中心副主任  梁旭)

感谢提问,我们与市大数据局、建行宜春分行、市保障性住房运营有限公司等合作,推出了公租房手机APP程序。针对公租房线上申请、审核、管理所涉及的65个关键数据,打通了社保、民政、工商、不动产、公积金等多项关键数据接口,实现了保障家庭信息实时调取、实时更新。

下面我来介绍一下手机申请的具体流程。第一步是扫描下载,使用智能手机下载“公租房APP”。在手机应用商城中,搜索“公租房”三个字,或者扫描二维码下载APP。第二步是登录注册,第一次进入APP时,大家选择“宜春市”,注册并登录个人账户,接着就可以进入公租房申请环节,这个环节需要进行身份认证,在这里也提醒一下,必须由主申请人本人进行人脸识别,否则是没有办法登录的。第四步是下载表格,下载并打印表格后,自行填写好并签字按手印,便于下一步上传资料。最后一步呢,就是信息填报。在APP的“首页”中,点击“资格申请”栏目,并根据系统提示上传个人信息与资料,填写完毕后提交申请。至此,申请环节就结束了。

接下来工作人员会通过公租房信息管理系统进行大数据比对、审核。已提交申请但未受理的,可在“我的申请”中撤回申请,完善资料。受理结果为“通过”的家庭,在公示无异议后,统一由住建部门组织摇号配租。受理结果为“不通过”的家庭,可在“进度查询”栏目中点击“重新办理”,并根据后台反馈的“办理意见”完善申请资料后重新提交申请。

谢谢!

2、据很多市民反映啊,不清楚公租房的申请条件,请问能和大家介绍一下什么样的家庭能够申请公租房吗?(市住房保障中心租赁服务科负责人  蔡阳)

感谢提问,下面由我来介绍公租房申请条件。这里包括两种类型的申报家庭。

第一种是城镇户籍的家庭,也就是我们中心城区的城市户口家庭。这类家庭申报需要符合三个条件。①申请家庭夫妇双方至少有一方城镇常住户口,比如:家庭户口在灵泉街道、珠泉街道、湛郎街道、下浦街道、凤凰街道、官园街道、秀江街道、化成街道、金园街道、新康府街道的都算城镇户籍家庭人均可支配收入在上年度本地城镇人均可支配收入2.5倍以下。关于这条政策,我市也是按照省政府办公厅《关于进一步推进保障性住房建设管理工作的意见》(赣府厅发[2013]11)文件制定的,属于一个动态的数据,每年我们统计部门公布的家庭人均可支配收入都会变化申报家庭无房或家庭人均住房建筑面积低于15平方米(含)。

第二种是城镇户籍的家庭,主要是外地来我市工作这类家庭的申请条件。也是三个条件,主申请人在当地连续稳定工作6个月以上,与用工单位签订劳动合同,且用工单位连续缴交6个月以上社保;家庭人均可支配收入在上年度本地城镇人均可支配收入2.5倍以下申报无房或家庭人均住房建筑面积低于15平方米(含)。

不过,这里我也要特别说明一下,申请家庭有下列情形之一的,是不能申请公共租赁住房

①申请之日前3年内在中心城区有房产转让行为的或享受了棚户区改造征迁补偿政策的。这里申请人及家庭成员因重大疾病等特殊原因转让房产的除外;②单独申请人父母或子女在当地有两套或两套以上自有住房,且人均住房面积在35平方米(含)以上;③已享受我市公共租赁住房、经济适用住房政府购房优惠政策;④家庭拥有小型客车与货运车辆数不超过2辆(含),小型客车出厂价不得超过15万、排量不得超过1.4T或1.6L。

谢谢!

3、我们在最近的江西发布上刚看到,宜春出台了我省首个针对3孩家庭的住房保障政策,能请住建部门的领导介绍一下具体情况么?(市住建局副局长  刘斌)

感谢提问,我市出台针对3孩家庭的住房保障政策,主要是为贯彻落实好2021年国务院发布的《关于优化生育政策促进人口长期均衡发展的决定》,决定中提出:“地方政府在配租公租房时,对符合当地住房保障条件且有未成年子女的家庭,可根据未成年子女数量在户型选择等方面给予适当照顾”。因此,为了通过具体工作来贯彻落实好国家政策,宜春市大胆创新,依托公租房APP提供的数据支持,在2021年中心城区的公租房摇号配租中,探索给予“三孩”家庭优先配租资格的政策创新。通过去年12月的摇号分配,中心城区有25个符合条件的“三孩”家庭获得公租房,其中8个家庭中签三居室。

为完善公租房服务管理制度,今年1月,市保障房建设领导小组办公室已正式出台《宜春市中心城区公共租赁住房管理实施细则(试行)》,《细则》中明确“三孩家庭可优先配租公租房”、“三孩家庭配租二居室(含)以上公租房”。也通过这个《实施细则》,宜春市成为江西省首个在公租房保障工作中落实国家“三孩”政策的城市。

谢谢!

4.请问我市今年的保障性安居工程建设计划是怎样的?(市住建局住房保障科科长  肖铁)

感谢提问,抓好公租房管理,推进保障性租赁住房建设、棚户区改造、老旧小区改造等民生工程,是今年市住建局认真贯彻落实我市“三拼三促”活动的具体工作内容。

近日,省住建厅、省发改委、省财政厅三部门联合发布了《关于下达2022年全省保障性安居工程建设工作计划的通知》,其中也公布了我市今年的保障性安居工程工作目标,我在这里也简要介绍一下。

一是全市新建保障性租赁住房2127套,将力争在8月底前全面开工,主要是解决新青年、新市民的住房问题,地点主要是经开区建设516套、宜丰县1211套、万载县400套。

二是全市新开工164个城镇老旧小区改造项目,涉及44504户,目前大部分项目正在进行前期的改造方案设计和居民意见征求阶段,5月底前要完成全部项目的前期工作,10月底前要全部开工,12月底前完工75%以上。

三是全市完成棚户区改造4252户,其中城市棚户区3752户,国有垦区危房500户。今年的城市棚户区改造任务主要是樟树市3000户、靖安县250户、宜丰县240户、铜鼓县262户。高安市垦区棚户区改造500户。

四是全市发放城镇住房保障家庭公租房租赁补贴3930户,12月底前完成。

目前,我们出台的工作方案和具体举措也将陆续在市住建局官网和公众号上公布,我局将按照统筹兼顾、科学安排、狠抓落实的原则,确保今年我市的保障性安居工程项目早启动、早完成、早见效。

谢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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