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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2024年1、2月份市直管在建工程安全生产检查情况的通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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各相关单位:

为认真落实省委省政府、市委市政府关于安全生产的各项决策部署,切实加强春节期间及节后复工复产安全生产工作,进一步增强忧患意识、树牢底线思维,以极端负责的态度抓牢抓实抓好安全生产工作,确保人民生命财产安全和社会稳定。我局于1月至2月期间,对市直管在建工程安全生产进行了检查。现将有关情况通报如下:

一、基本情况

共检查在建工程项目27个。检查建筑起重机械设备8台,其中塔吊6台,施工升降机1台,物料提升机1台。对现场查出的安全隐患下发整改通知单17份,其中限期整改通知单16份,停工整改通知单1份。查处安全隐患86条,其中起重机械设备安全隐患20条。

二、存在问题

(一)安全管理方面

1.个别项目节后复工未严格落实复工复产安全生产“六个一”工作要求。如王子巷-大坪巷历史文化街区一标段项目。

2.部分项目对危大工程的管控还有待进一步提高,未认真做好施工现场危大工程管理监督检查工作。如王子巷-大坪巷历史文化街区一标段项目檐口高支模未严格按照专项施工方案实施,模板支撑搭设不符合方案要求。

3.部分项目贯彻落实江西省住建厅《关于加强施工现场监管危大工程子系统使用的通知》不到位。如星辰一品项目未将相关危大工程上传至江西省危大工程子系统。

(二)安全措施方面

1.部分项目安全措施不到位,存在防护网破损,外脚手架拉结点过少或缺失,楼层临边防护缺失,楼梯边安全防护缺失,后浇带支撑扫地杆、扫天杆缺失等情况。

2.部分项目预防“三类事故”措施落实不到位,安全意识不强,安全管理不到位。如星臣一品项目外架多处立杆悬空,外架与主体拉结节缺失严重。

(三)起重机械方面

部分项目对起重机械定期检查和维修保养工作落实不到位,存在走过场现象。如明珠小区北区项目25#楼塔机与21#楼塔机高度安全距离不足;沙子巷-五眼井历史文化展示街区项目物料提升机自由端超过6米,顶端无硬质拉结。

三、处理意见

各有关单位要针对排查的问题建立台账,逐一进行整改,及时消除隐患。对拒不按要求整改的项目我局将按相关规定进行严肃处理。

四、下步工作

1.各施工单位要高度重视,对下达整改通知书的项目限期进行整改并及时回复。各监理单位要加强对整改过程的跟踪,确保整改到位。各监督组按照“谁检查、谁负责”的要求,督促相关企业对隐患整改进行闭环管理。

2.各责任主体要持续加强建筑起重机械的安全管控,严把设备备案登记、安拆作业、顶升加节、维护保养等重要环节,建立健全设备安全技术档案管理制度,配备齐全有效的安全保护装置,实施有效的日常检查和定期维护保养。严禁超限期、套用资料;严禁设备安装、顶升(包括加节、附墙)、拆除作业环节违反《关于切实加强全市建筑起重机械设备安装拆卸安全管理的通知》规定等严重违法违规行为,确保建筑起重机械安全运行。我局将持续严厉打击市直管在建项目起重机械的违法违规行为,依法依规实施处罚,坚决杜绝较大以上安全事故的发生。

3.各责任主体要加强企业内部管理,加强自查自纠,落实建设单位施工安全首要责任、施工监理单位施工安全主体责任,严格危大工程安全管控流程,强化危大工程安全管控责任,加强起重机械设备、预防高处坠落的安全管理,及时消除各类安全隐患,确保我市建筑施工领域安全生产形势的稳定。

宜春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2024年3月13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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