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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2023年12月份市直管在建工程安全生产检查情况的通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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各相关单位:

为认真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重要批示精神切实加强岁末年初安全生产工作,进一步增强忧患意识、树牢底线思维,以极端负责的态度抓牢抓实抓好安全生产工作,坚决打好岁末年初安全防范这场硬仗,确保人民生命财产安全和社会稳定。我局于12月19日至29日,对市直管在建工程安全生产进行了检查。现将有关情况通报如下:

一、基本情况

共检查在建工程项目24个。检查建筑起重机械设备11台,其中塔吊8台,施工升降机2台,物料提升机1台。对现场查出的安全隐患下发整改通知单13份,其中停工整改通知单1份,限期整改通知单12份。查处安全隐患73条,其中起重机械设备安全隐患36条。

二、存在问题

(一)安全管理方面

1.个别项目施工单位关键岗位人员及总监理工程师未在岗履职。

2.个别施工企业未对项目安全生产情况进行检查。

3.部分项目对危大工程的管控还有待进一步提高,未认真做好施工现场危大工程管理监督检查工作。如星臣一品项目局部基坑塌方,未支护,深基坑专项方案未按专家论证意见进行修改,未重新报监理审查。

(二)安全措施方面

1.部分项目安全措施不到位,存在防护网破损,外脚手架拉结点过少或缺失,楼层临边防护缺失,楼梯边安全防护缺失,后浇带支撑扫地杆、扫天杆缺失等情况。

2.部分项目预防“三类事故”措施落实不到位,安全意识不强,安全管理不到位,对安全生产工作麻痹大意,存在侥幸心理。如星臣一品项目18#楼外脚手架多处立杆悬空,底部自由端超高,剪刀撑未连续设置,架体与主体拉结点缺失严重,安全网孔洞破损,开口架无之字撑,架底小横杆缺失。

3.部分项目动火作业及消防安全措施不到位,存在钢结构焊接施工现场未配置灭火器,无动火监管人,乙炔瓶放置随意,未固定等情况。

(三)起重机械方面

个别产权单位对起重机械定期检查和维修保养工作落实不到位,存在走过场现象,相关零部件破损失效未及时更换,部分起重机械设备螺栓松动未及时固定,与主体拉结措施不规范等情况。

三、处理意见

1.各有关单位要针对排查的问题建立台账,逐一进行整改,及时消除隐患。对拒不按要求整改的项目我局将按相关规定进行严肃处理。

2.对以下项目及参建单位予以通报批评:

项目名称:星臣一品

施工单位:江西江夏建设工程有限公司

监理单位:江西新大地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四、下步工作

1.各施工单位要高度重视,对下达整改通知书的项目限期进行整改并及时回复。各监理单位要加强对整改过程的跟踪,确保整改到位。各监督组按照“谁检查、谁负责”的要求,督促相关企业对隐患整改进行闭环管理。

2.各责任主体要持续加强建筑起重机械的安全管控,严把设备备案登记、安拆作业、顶升加节、维护保养等重要环节,建立健全设备安全技术档案管理制度,配备齐全有效的安全保护装置,实施有效的日常检查和定期维护保养。严禁超限期、套用资料;严禁设备安装、顶升(包括加节、附墙)、拆除作业环节违反《关于切实加强全市建筑起重机械设备安装拆卸安全管理的通知》规定等严重违法违规行为,确保建筑起重机械安全运行。我局将持续严厉打击市直管在建项目起重机械的违法违规行为,依法依规实施处罚,坚决杜绝较大以上安全事故的发生。

3.各责任主体要加强企业内部管理,加强自查自纠,落实建设单位施工安全首要责任、施工监理单位施工安全主体责任,严格危大工程安全管控流程,强化危大工程安全管控责任,加强起重机械设备、预防高处坠落的安全管理,及时消除各类安全隐患,确保我市建筑施工领域安全生产形势的稳定。

宜春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2024年1月10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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