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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2023年11月份市直管在建工程安全生产检查情况的通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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各相关单位:

为深刻汲取山西吕梁“11.16”火灾事故教训,进一步加强建筑工地安全监管工作,切实消除施工现场安全隐患,全面推进全市建筑施工安全生产工作高质量发展,确保人民生命财产安全和社会稳定。我局于11月20日至30日,对市直管在建工程安全生产进行了检查。现将有关情况通报如下:

一、基本情况

共检查在建工程项目24个。检查建筑起重机械设备9台,其中塔吊6台,施工升降机1台,物料提升机2台。对现场查出的安全隐患下发整改通知单10份,其中停工整改通知单2份,限期整改通知单6份,局部停工整改通知单2份。查处安全隐患72条,其中起重机械设备安全隐患19条。

二、存在问题

(一)安全管理方面

1.部分项目对施工现场作业区域封闭不到位。如中山中路东段项目施工现场未封闭围挡,行人随意进出。

2.部分项目对危大工程的管控还有待进一步提高,未认真做好施工现场危大工程管理监督检查工作。如星臣一品项目超过5米深基坑边坡未按专家论证施工方案进行支护处理,临近地下室底板作业区大量工作人员作业。

(二)安全措施方面

1.部分项目安全措施不到位,防护网破损,外脚手架拉结点过少或缺失。如沙子巷四期项目D10落地式卸料平台步距过高,无纵向剪刀撑,与主体无硬性拉结,外脚手架安全防护网多处破损和缺失。

2.部分项目预防“三类事故”措施落实不到位,安全意识不强,安全管理不到位,对安全生产工作麻痹大意,存在侥幸心理。如中山中路东段项目管线深基坑开挖无施工方案,无支护措施,边坡无安全防护,临边土方退放无安全距离;如星臣一品项目大面积地下室悬挑板底部无支撑,悬挑板上堆积大量建材,设置钢筋加工区。

3.部分项目动火作业及消防安全措施不到位,未按要求办理动火手续和消防应急措施。如王子巷二标项目消防演练记录不全,工人宿舍区未见消防检查记录;明珠北区项目施工现场电焊作业未办理动火审批手续。

(三)起重机械方面

个别产权单位对起重机械定期检查和维修保养工作落实不到位,存在走过场现象,相关零部件破损失效未及时更换,部分起重机械设备螺栓松动未及时固定、更改电压控制线路,与主体拉结措施不规范等情况。

三、处理意见

1.各有关单位要针对排查的问题建立台账,逐一进行整改,及时消除隐患。对拒不按要求整改的项目我局将按相关规定进行严肃处理。

2.对以下项目及参建单位予以通报批评:

(1)中山中路东段项目:

施工单位:山东一滕建设团有限公司

监理单位:江西中科建设监理有限公司

(2)星臣一品项目:

施工单位:江西江夏建设工程有限公司

监理单位:江西新大地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四、下步工作

1.各施工单位要高度重视,对下达整改通知书的项目限期进行整改并及时回复。各监理单位要加强对整改过程的跟踪,确保整改到位。各监督组按照“谁检查、谁负责”的要求,督促相关企业对隐患整改进行闭环管理。

2.各责任主体要持续加强建筑起重机械的安全管控,严把设备备案登记、安拆作业、顶升加节、维护保养等重要环节,建立健全设备安全技术档案管理制度,配备齐全有效的安全保护装置,实施有效的日常检查和定期维护保养。严禁超限期、套用资料;严禁设备安装、顶升(包括加节、附墙)、拆除作业环节违反《关于切实加强全市建筑起重机械设备安装拆卸安全管理的通知》规定等严重违法违规行为,确保建筑起重机械安全运行。我局将持续严厉打击市直管在建项目起重机械的违法违规行为,依法依规实施处罚,坚决杜绝较大以上安全事故的发生。

3.各责任主体要加强企业内部管理,加强自查自纠,落实建设单位施工安全首要责任、施工监理单位施工安全主体责任,严格危大工程安全管控流程,强化危大工程安全管控责任,加强起重机械设备、预防高处坠落的安全管理,及时消除各类安全隐患,确保我市建筑施工领域安全生产形势的稳定。

宜春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2023年12月25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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