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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宜丰县宜丰时代新能源材料有限公司年产4万吨电池级储能材料建设项目“10·4”建筑安全事故情况的紧急通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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各县(市、区)住建局,宜春经济技术开发区住房和建设局、宜阳新区城市建设和生态环境局、明月山住建局,各有关单位:

10月4日08时41分左右,宜丰县宜丰时代新能源材料有限公司年产4万吨电池级储能材料建设项目发生一起事故,造成1人死亡,2人受伤。该项目建设单位为宜丰时代新能源材料有限公司,施工单位为中国建筑第五工程局有限公司,专业分包单位为江西同田建筑有限公司,监理单位为南京德阳工程监理咨询有限公司。事故于上午8时41分左右发生,三名作业人员在钢构施工作业过程中,因曲臂车碰撞致使两名作业人员从钢梯坠落(约15米高),一名作业人员被钢梯砸中受伤,两名坠落人员一死一伤。事故初步原因分析为企业主体责任不落实,现场安全监管缺失,施工人员安全意识淡薄。该起事故发生在中秋国庆双节期间的敏感时刻,影响极坏,教训惨痛,充分暴露了该工程项目现场安全管理等方面存在的严重问题,事故正在进一步调查当中。

为深刻吸取此次事故教训,举一反三,坚决遏制建筑施工安全事故发生,确保建筑施工安全生产稳定,现予以通报,并作出如下要求:

1、责令中国建筑第五工程局有限公司、江西同田建筑有限公司所有在我市施工及南京德阳工程监理咨询有限公司所有在我市监理项目全部暂停施工,开展安全隐患自查自纠,隐患排查整改结束后,将隐患排查整改情况报属地建设行政主管部门申请复查。由建设行政主管部门复查合格后,方可复工。

2、在事故结案之前,暂停中国建筑第五工程局有限公司、江西同田建筑有限公司、南京德阳工程监理咨询有限公司进入宜春市建筑市场承接施工和监理业务资格,将中国建筑第五工程局有限公司、江西同田建筑有限公司施工和南京德阳工程监理咨询有限公司监理的所有项目列为重点监管对象,事故发生地建设主管部门依法依规对事故进行处理。

3、各县(市、区)及“三区”建设行政主管部门要严格贯彻落实上级各项工作部署,强化属地监管,坚决克服麻痹大意和侥幸心理,加强建筑施工安全监管工作,有效防范各类生产安全事故发生,确保全市建筑施工质量安全形势平稳。迅速组织开展防高坠、坍塌、物体打击、深基坑、高支模、悬挑架、起重机械等安全生产隐患的全面排查整治,建立排查台账,对未能立即整改的安全风险隐患要专人跟踪负责,严格落实闭环处理。各在建工程项目要合理安排施工进度,严禁盲目赶工期、抢进度,对施工过程中的“三违”行为和建筑起重机械违法违规行为坚决予以打击,该停工的停工,该处罚的处罚,坚决防范各类安全事故的再次发生。

4、本次排查将中国建筑第五工程局有限公司、江西同田建筑有限公司施工和南京德阳工程监理咨询有限公司监理的所有项目单独列出台账,重点检查,请各县(市、区)及“三区”建设行政主管部门在10月9日前将排查情况报市工程项目服务中心。

联系人:彭乐,    联系电话:0795-3224667

2023年10月4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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