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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2023年9月份市直管在建工程安全生产检查情况的通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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各相关单位:

为进一步加强建筑工地安全监管工作,有效防范各类生产安全事故发生,全面推进全市建筑施工安全生产工作高质量发展,有效防范各类生产安全事故发生,为中秋国庆两节期间营造安全稳定环境。我局于8月15日至30日,对市直管在建工程安全生产进行了检查。现将有关情况通报如下:

一、基本情况

共检查在建工程项目21个。检查建筑起重机械设备8台,其中塔吊5台,施工升降机1台,物料提升机2台。对现场查出的安全隐患下发整改通知单10份,其中停工整改通知单1份,限期整改通知单9份。查处安全隐患56条,其中起重机械设备安全隐患9条。

二、存在问题

(一)安全管理方面

1.企业主体责任落实不到位。部分项目的项目经理等关键岗位人员未在岗履职。如袁山二桥项目。

2.危大工程管控不到位。部分项目未严格执行危大工程识别登记、编制专项施工方案、组织专家论证、验收等管理制度,存在未按要求编制专项施工方案、专家论证修改意见未落实、施工现场实施与专项方案不符等问题。如宜春市第三中学改扩建项目大汇报厅无安全通道,飘檐模板支撑与专项方案不符,支撑立杆大部分悬空设置,局部剪刀撑缺失,部分钢管扣件未拧紧。

(二)安全措施方面

1.外架搭设不规范。如沙子巷-五眼井历史文化展示街区项目D11东侧转角连接处外架已拆除未锚固有效连接,楼层临边防护不到位,外架局部架体未越过作业层一步架,局部架体堆放建筑材料未及时清理。

2.预防“三类事故”措施不到位。如恒大绿洲四期2标段项目楼层临边安全防护缺失严重,局部基坑临边防护缺失,电梯井部分竖向防护缺失,基坑严重泡水,积水未及时抽排等情况。

(三)起重机械方面

个别项目对起重机械定期检查和维修保养工作落实不到位。如恒大绿洲四期2标段21#塔吊三级电箱搭接其他电线,驾驶室零位操作无效,套架导轮锈蚀严重,主电缆线挂点未做绝缘处理,标准节螺栓松动。

三、处理意见

1.各有关单位要针对排查的问题建立台账,逐一进行整改,及时消除隐患。对拒不按要求整改的项目我局将按相关规定进行严肃处理。

2.对以下项目及参建单位予以通报批评:

(1)恒大绿洲四期2标段项目:

施工单位:江苏苏中建设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监理单位:九江石化工程监理有限公司

起重机械产权单位:江西信一机械工程有限公司

(2)宜春市袁山二桥项目:

施工单位:中铁十八局集团有限公司

监理单位:深圳市合创建设工程顾问有限公司

(3)宜春市第三中学改扩建项目:

施工单位:浙江新华建设有限公司

监理单位:江西省建筑工程建设监理有限公司

3.因恒大绿洲四期2标段项目已被多次通报批评,项目管理混乱,现场存在较多安全隐患,经研究,决定对恒大绿洲四期2标段项目建设、施工、监理单位进行约谈。

四、下步工作

1.扎实做好安全隐患问题整改。各责任主体要高度重视,各施工单位要切实落实企业主体责任,严格按要求限期进行整改并及时回复。各监理单位要认真履行监理责任,加强对整改过程的跟踪,确保整改到位。各监督组按照“谁检查、谁负责”的要求,督促相关企业对隐患整改进行闭环管理。

2.加强建筑起重机械的安全管控。各责任主体要严把设备备案登记、安拆作业、顶升加节、维护保养等重要环节,建立健全设备安全技术档案管理制度,配备齐全有效的安全保护装置,实施有效的日常检查和定期维护保养。严禁超限期、套用资料;严禁设备安装、顶升(包括加节、附墙)、拆除作业环节违反《关于切实加强全市建筑起重机械设备安装拆卸安全管理的通知》规定等严重违法违规行为,确保建筑起重机械安全运行。我局将持续严厉打击市直管在建项目起重机械的违法违规行为,依法依规实施处罚,坚决杜绝较大以上安全事故的发生。

3.强化各方责任落实。各责任主体要加强自查自纠,落实建设单位施工安全首要责任、施工单位施工安全主体责任、监理单位安全监理责任,严格危大工程安全管控流程,强化危大工程安全管控责任,加强起重机械设备、预防高处坠落的安全管理,及时消除各类安全隐患,确保我市建筑施工领域安全生产形势的稳定。

宜春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2023年10月16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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